各学院(部)、各单位:
中秋、国庆临近,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真正度过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 “中秋”、“国庆”佳节,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管理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教育部、吉林省和学校米乐(China)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工作部署要求,持之以恒抓好本单位纠治“四风”工作,认真组织传达学习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附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督促本单位的干部、教职工严格落实有关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作出表率,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树立良好风气,文明过节。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立勤俭节约意识,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
二、提升纪律意识,做到令行禁止
领导干部和教师职工要切实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节日腐败”,杜绝“四风”问题出现。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消费卡,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大办喜庆等事宜。
三、严格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
纪委将履行监督责任,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对群众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置,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同时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对突出、典型的问题通报曝光。
附件:中秋国庆前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7起典型案例
纪委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