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第十一届吉林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本次评奖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7年4月至2019年4月期间,在教育科研方面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
二、申报要求
1.每人限报著作、论文(含调研报告等)各一项。
2.两人以上合作形成的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主编)牵头申报。著作类成果限报主编、副主编,最多为3人,论文类成果限报第一、第二作者。
3.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只能整体参评。在未完整出版情况下,单册不能参评;多人合作的丛书可以整体参评,也可以经过主编和全书编委会的同意并且出具证明,单册参加评奖。丛书如果整体参加评奖,以丛书主编为主申报,单册参评以单册作者(主编)为主申报;丛书如果已经整体参加评奖,其单册不能再单独参加评奖。
4.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撰写并发表的成果,需要译成中文申报。
5.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
(1)非教育科学研究类成果;
(2)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中包含的论文;
(3)已经在相当于或高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工作中获奖的成果;
(4)著作权等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成果;
(5)教材(包含校本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等。
三、申报材料
1.隐去作者、单位等相关信息的成果2 份。(论文类成果复印件即可,仅复印正文部分;著作类成果需提供著作原件3本,其中包括隐去作者、单位等信息的原件一本)。
2.申报材料2本。主要包括:
(1)《吉林省第十一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
(2)成果复印件。论文类成果需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著作类成果需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等;
(3)相关支撑材料证明。如:知网检索页(含被引、下载次数等)以及课题、获奖、转载、被采用证明等,复印件即可。
四、申报时间
以上申报材料均用A4纸打印,于2019年6月18日前报送至社会科学处(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604室),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 系 人:黄彪 米睿
联系电话:85098225
E-mail :huangb949@nenu.edu.cn
附件:吉林省第十一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docx
社会科学处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