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省文旅厅、省科技厅为贯彻科技部、文化和旅游部等六部门印发的《米乐(China)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国科发高[2019]280号),进一步提升科技对文旅产业发展的支撑和促进作用,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在文旅行业实现产业化,开展征集适合文旅产业发展的可转化科技成果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可转化成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可应用于文旅产业的数字电影、立体显示、数字表演、数字设计、3D打印、多媒体内容知识化加工处理、虚拟现实及增强现实制作、区块链等技术;适用于文旅产业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
二、活动内容
畅通技术转移通道,打造交流对接平台。对征集到适合文旅产业发展的可转化成果优先录入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吉林省科技大市场)数据库,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吉林省科技大市场)对征集到的可转化成果在网上发布,采取线上线下双向交流,为科技成果转化、宣传服务,组织可转化科技成果对接活动,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三、报送方式
有申报意向的教师请填写《适合文旅产业发展的可转化科技成果表》(详见附件),于5月12日前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李东生 朱璐
联系电话:85099887
电子邮箱:zhul378@nenu.edu.cn
附件:《适合文旅产业发展的可转化科技成果表》.xls
科学技术处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