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科学院、省级学会及相关教师:
第十七届吉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已启动,根据《米乐(China)组织开展第十七届吉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吉科协发组字〔2022〕8号)精神,现将推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表彰名额
(一)创新团队奖,授予团队数不超过1个;
(二)青年科技奖特别奖,授予人数不超过3名;
(三)青年科技奖,授予人数不超过30名。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在吉林省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技研究与开发、普及与推广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科技创新团队、青年科技工作者,不包括主要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 团队成员、科技工作者须为中国籍。团队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年龄以及团队成员的平均年龄、科技工作者的年龄,男性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评选条件
参加评选吉林省青年科技奖的团队成员和个人,均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团队成员和个人,无因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无被组织问责、诫勉、约谈等问题,无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情况。同时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吉林省青年科技奖创新团队奖的评选条件
参与吉林省青年科技奖创新团队奖评选的团队,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团队各成员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学问题,共同承担一项或多项国家或省重大技术研发项目和企业技术升级工作,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整体(10人左右);
(2)团队的学术或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有明显优势,学术研究取得突出业绩,或促进了企业自主创新、技术成果升级,科研成果转化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团队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或技术造诣、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
(3)团队一般应有3~5名研究骨干,应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有团结协作精神。
2.吉林省青年科技奖特别奖的评选条件
吉林省青年科技奖特别奖从吉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中择优评选产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学术水平国内领先,并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为学术界所公认和广泛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
(2)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方面取得重要进展,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类技术领先水平,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作用。
3.吉林省青年科技奖的评选条件
参与吉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的个人,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方面取得进展,学术水平国内先进,为学术界所公认和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其分支学科的发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2)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方面取得进展,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产生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较大作用。
三、推荐渠道及名额
(一)单位推荐
1.中省直有关单位提名本单位候选对象,米乐官网可提名1个候选团队、6名候选人。
2.通过省科协所属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提名本学科领域的候选对象。
(二)专家提名
在吉林省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科协主席、兼职副主席,省(部)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重点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主任可作为提名专家。候选对象须获得2名及以上本学科领域提名专家提名方为有效。
每位专家可提名1个候选团队、2名候选人。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等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人选提名要注重围绕全省重点产业和重大科技项目,向长期在我省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提名团队(个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省内作出的成果为主,候选团队带头人、候选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不提名副厅级(含)或相当于副厅级(含)以上的团队和个人,严格控制县(处)级干部人选比例。在企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同时受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长年坚持在科研与生产一线的科技工作者,可按专业技术职务提名。
(三)提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名材料是评选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团队(个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提名单位(专家)要对提名对象的资格条件负责;提名单位(专家)和候选团队(个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候选团队(个人)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不得被提名。如候选团队(个人)被提出异议,提名单位(专家)及候选团队(个人)所在单位承担异议答复责任。
候选团队(个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团队(个人)所在单位出具提名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曾获得吉林省青年科技奖的团队和个人,原则上不得重复参与评奖。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2年9月26日前组织院内推荐评审会,并将相应候选团队(个人)汇总后(附件4、5)报送学校科学技术处;9月28日后,学校向确认推荐的候选团队(个人)分配“推荐码”,候选团队(个人)登陆http://103.75.107.175:7095/kxkjj/完成注册并填报电子材料,其中包括《吉林省青年科技奖创新团队奖推荐审批表》《吉林省青年科技奖推荐审批表》和有关附件材料。
候选团队(个人)于2020年10月15日前完成提名相关电子材料上传,上传成功后,不能更改。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团队(个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经提名单位(专家)审核通过后,使用吉林省青年科技奖提名与评审平台下载打印正式书面材料(带水印),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1.《吉林省青年科技奖创新团队奖提名审批表》(附件1)《吉林省青年科技奖提名审批表》(附件2)原件一式5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提名表中工作单位提名意见中需对候选团队(个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德,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提名单位提名意见中需对候选团队(个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
2.有关附件材料1份。证明材料须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目录;
(2)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专著及发明专利;
(3)论文、专著被他引的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3.《吉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征求意见表》(附件3)1份。
4.保密审查证明材料(附件6)1份。
(三)书面材料报送时间
请于2020年10月18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618室。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
联 系 人:孙艳辉
联系电话:85099604
邮 箱:sunyh891@nenu.edu.cn
吉林省青年科技奖提名与评审平台系统技术支持:
联 系 人:张文韬
联系电话:0431-85361668
附件:1.吉林省青年科技奖创新团队奖提名审批表
2.吉林省青年科技奖提名审批表
3.吉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征求意见表
4.吉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团队汇总表
5.吉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汇总表
6.保密审查证明模板
科学技术处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