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切实提高规范化、同质化诊疗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订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并于近日印发各地参照执行。
方案做出以下调整:
①优化病例发现和报告程序;
②对病例实施分类收治,根据病情确定隔离管理和治疗场所,轻型病例实行集中隔离管理,普通型、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有重症高风险因素的患者应在定点医院集中治疗;
③进一步规范抗病毒治疗,将国家药监局批准的两款特异性抗新冠病毒药物写入诊疗方案;
④对中医治疗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
⑤调整解除隔离管理、出院标准,加快患者解除隔离和出院进程;
⑥调整解除隔离管理、出院后注意事项,将“出院后继续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修改为“解除隔离管理或出院后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