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乐(China)组织学生参加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医保补充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0 发布单位:学生处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按照吉林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省税务局《米乐(China)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和长春市医疗保障局、长春市教育局、长春市税务局《米乐(China)做好我市2021年度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组织米乐官网学生办理保险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和参保险种
  全体在籍学生,其中2020级本科生和研究生为新参保人员,其他年级学生为续保人员。
  米乐官网学生参保的险种为长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学生医保补充医疗保险(PICC学平险)。
  二、缴费标准和缴费时间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采用按年缴费方式,米乐官网学生的集中预缴期是2020年11月30日前。
  2.大学生医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按学制一次性缴费,米乐官网学生的集中缴费期是2020年11月30日前。
  三、2020年度在校学生医疗保险费待遇衔接
  此次缴纳的保险费用为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集中预缴期内按标准缴费的参保人员(含新参保人员)享受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一个自然年的医保待遇。
  在集中预缴费期外补缴个人医保费的参保人员(含新参保人员),医保部门将设置3个月的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医保待遇。
  已按缴费标准缴纳2020年度医疗保险费的在校学生执行过度期政策,医疗保险待遇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全校已参保2020年度医疗保险学生均在保险保障期内。
  四、具体工作流程
  1.学习培训(11月10日—11月12日)
  学校将在两校区面向全体辅导员开展2021年度学生参保缴费工作培训会,讲解医保办理的工作流程、缴费方式和理赔方式,解读医保政策,如有相关问题或建议可在培训会上提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保宣传(11月12日—11月15日)
  各学院(部)要切实做好2021年度在校学生参保缴费宣传工作,强化学生参保意识,引导学生熟知参保政策,充分认识参保意义,按照自愿原则,扎实做好2021年度在校学生参保缴费工作。
  3.信息采集(11月15—11月20日)
  各学院(部)要在11月20日前确定参保人员名单,登录“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学生参保管理信息平台”,按照指导说明做好学籍信息录入,确保在籍学生信息采集全面准确。如学生信息填写错误,需填写《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录入信息勘误登记表》(见附件1),待集中反馈至长春市医保局后方可修改。
  4.补充保险办理(11月15—11月20日)
  参加学生医保补充医疗保险学生需填写《医保补充医疗保险参保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填入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确保身份信息验证为“一致”后上交学校统一处理。
  5.费用缴纳(11月20日—11月30日)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由学校统一组织,采用学生线上自主缴费的形式进行。学生可通过微信和支付宝中应用程序自主完成医保费用缴纳。各学院(部)需于11月30日前将学生缴费证明收集完毕。学生医保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由学院(部)统一代收后汇至中国人保指定账户。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做好组织宣传。各学院(部)要认真做好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学生医保补充医疗保险的宣传、组织工作,确保每名学生都能掌握保险政策,了解保险权益,清楚保险条款,熟知理赔流程。
  2.做到应保尽保。各学院(部)要做好参保动员,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尽量确保学生享受保险权益。如学生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医疗保险,填写《不参加医疗保险学生登记单》(见附件3),原件由学院(部)存档备查,复印件以学院(部)为单位上报学生处和研究生院。
  3.按时开展工作。各学院(部)将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要求开展学生医保办理工作,请于11月20日前将《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录入信息勘误登记表》(电子版)《医保补充医疗保险参保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米乐官网学生不参加医疗保险登记单》(复印件)送至学生处(xueshengchu@nenu.edu.cn)和研究生院(jiaoyuban@nenu.edu.cn)。  

  本科生联系人:孙光春 联系电话:0431-85099935
  研究生联系人:张茂林 联系电话:0431-85099691 

  附件:1.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录入信息勘误登记表
     2.医保补充医疗保险参保学生信息汇总表
     3.不参加医疗保险学生登记单

学生处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10日